根据《大连市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决定从7月开始,在全市开展200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核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级财政拨款单位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审核,区市县财政拨款单位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办理审核;由同级财政部门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审核,在主管地税局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单位和市地税局直属局、高新园区地税局、保税区地税局管辖的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审核,在主管地税局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相关问题和政策法规及审核缴纳地址请到大连市政府、大连市财政、大连市地税、大连市残联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 82820484
市地税局 82332137
市 残 联 82397909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ОО八年六月三十日
残保金审核缴纳电话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