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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系统升级相关公告
2007-12-25   [来源]纳税服务处  

纳税人:
  为了使系统升级工作稳步推进,原定2008年1月份实施地税系统应用程序全面升级工作,在普兰店、甘井子局充分试运行的基础上,为确保新系统顺利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批升级单位:西岗、开发区、金州三个局管辖的纳税人于2008年1月份使用新系统。
  二、申报期限:2008年1月16日至1月25日。
  三、甘井子、普兰店局申报期限调整为2008年1月7日至1月17日。
  四、中山局、沙河口、园区、直属、旅顺、保税区、瓦房店、庄河、长海县地税局纳税申报期限不变,仍然为1月1日至1月10日。
  五、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申报要用新程序进行纳税申报,没有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保持原申报方式不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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