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票证管理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市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大连地区普通地税发票的销售、管理等工作。根据市局授权,行使部分行政职能。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落实普通发票(税控发票除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批、印制、保管、调拨、领购、监督管理全市地税发票。
3.负责全市普通地税发票(税控发票除外)的政策指导和一般性解释。
4.组织普通发票(税控发票除外)的专项检查和违章违法案件处理工作。
5.协调指导基层地税机关发票管理的考核、评比工作。
6.监督管理承印发票企业的发票印制和监制章、防伪品管理工作。
7.代售印花税票。
8.定期向市局报告发票管理情况。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邮箱:ds_pzs@dl.gov.cn 联系电话:82332174 联系人:王玉珍
地址:西岗区唐山街40号 邮编:11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