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证管理所
2008-07-16   [来源]办公室  

 

      职责: 
      票证管理所为市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大连地区普通发票的销售、管理等工作。根据市局授权,行使部分行政职能。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落实普通发票(税控发票除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批、印制、保管、调拨、领购、监督管理全市地税发票。
  3.负责全市地税普通发票(税控发票除外)的政策指导和一般性解释。
  4.组织普通发票(税控发票除外)的专项检查和违章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
  5.协调指导基层地税机关发票管理的考核、评比工作。
  6.监督管理承印发票企业的发票印制和监制章、防伪品的管理工作。
  7.代售印花税票。
  8.定期向市局报告发票管理情况。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邮箱:ds_pzs@dl.gov.cn 联系电话:82332174  联系人:王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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