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监察室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全局的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情况。
2.受理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3.调查处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4.组织实施全系统的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5.组织实施全系统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6.监督检查全系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情况。
7.搞好廉政制度建设,制定有关税务监察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在任、离任审计,干部选拔任用,大宗物品采购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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