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我市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全面铺开。这项工作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赞扬和纳税人一致好评。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税务机关在优化软环境建设方面的举措,方便了纳税人,简化了办税程序,节约了纳税成本,有效地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此项工作全面铺开,实现了纳税人新设登记数据的一致和共享,为我市国、地税进一步加强协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届时,我市国、地税将完全实现户籍管理信息的一致,将准确地扩大税源管理的信息来源渠道,必将极大地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税收征管水平。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联合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为完善税收户籍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精神,我市国税、地税机关决定,自2006年10月25日起到12月31日,联合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持有的税务登记证件进行统一更换。自10月25日起,纳税人可到地税相关基层局办税大厅、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联合换证机构领取《税务登记册》,或登录大连市国税、地税局及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自2007年1月1日起,旧税务登记证件将不再有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期限
第一阶段:换证前10日内为准备宣传阶段。各联合税务登记办理机构及相关基层局通过媒体、办税大厅通告(样式见附件1)等形式,向纳税人宣传换证事宜;
第二阶段:2006年10月25日至2006年12月31日为换证实施阶段。国、地税各联合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办理机构及相关基层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换证工作;
10月25日,我市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全面铺开。这项工作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赞扬和纳税人一致好评。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税务机关在优化软环境建设方面的举措,方便了纳税人,简化了办税程序,节约了纳税成本,有效地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此项工作全面铺开,实现了纳税人新设登记数据的一致和共享,为我市国、地税进一步加强协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届时,我市国、地税将完全实现户籍管理信息的一致,将准确地扩大税源管理的信息来源渠道,必将极大地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税收征管水平。